首先,文件强调要加快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各相关单位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推广使用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实现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及中标等环节的全流程电子化。这不仅能减少纸质文件的使用,降低交易成本,还能有效防止人为干预,确保交易过程公开透明。
其次,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文件指出应加强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完善的数据加密机制、身份认证体系以及访问控制策略,以防范网络攻击和技术风险,保护各方主体的信息安全。
再者,针对电子档案管理问题,《要点》提出要建立健全电子档案管理制度,规范电子文档的收集、整理、归档与利用流程,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鼓励采用区块链等新兴技术来提高档案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此外,还特别提到要加大对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其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并通过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等方式督促落实各项任务目标,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综上所述,《国务院有关部门2018年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要点》从多个维度出发,全面部署了当年乃至更长时期内关于促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的重点方向和发展路径。这一系列举措对于构建更加公平竞争、高效便捷的现代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